专家小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52页(299字)

关贸总协定为解决成员国之间的争议而成立的临时组织。

总协定条文中规定:“缔约方全体立即调查提交给它们的任何事件”。在实践中,这一任务常委托给工作组或专家小组办理。1952年以来,这一任务通常由专家小组来完成。专家小组的建立是关贸总协定解决争议的程序中最有创建性的事情。

当争议由有关缔约方自行解决时,专家小组仅向理事会报告争议已解决,该程序到此结束;如果争议没有得到解决,专家小组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交其审查结果及裁决建议,由理事会批准。到目前为止,理事会尚未否决过专家小组的报告。专家小组都是以独立的专家身份进行工作的,并不代表某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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