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磋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61页(340字)

又称“全部磋商”,缔约方援引有关国际收支条款实施限制时采用的一种磋商形式。

进行完全磋商时,须呈交基本文件和进行磋商讨论。基本文件包括:(1)进口限制的法律和行政基础;(2)用于限制进口的方法;(3)对从不同来源进口的待遇包括使用双边协定的情况;(4)受不同进口限制形式影响的商品或商品组;(5)用作目的在于国际收支上的限制进口的手段的国营贸易或政府垄断;(6)从上次磋高用于放宽或修改进口限制下采取的措施;(7)进口限制对贸易的影响;(8)由于国际收支的原因进行限制的总政策。讨论内容包括:(1)国际收支的地位及前景;(2)恢复国际收支平衡的二者选一的措施;(3)限制制度、方法及限制的作用。这种磋商讨论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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