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803页(249字)
南戏剧本。
中国元末明初佚名者作,或谓元柯丹丘作。全名《王十朋荆钗记》。明徐渭《南词叙录》中列此剧于“宋元旧篇”。
写书生王十朋以荆钗作聘,娶钱玉莲为妻。
十朋中状元后,拒绝丞相逼婚,被派往荒僻之地任职。玉莲受继母虐待和富豪孙汝权迫害,投江自杀,遇救。后经种种曲折,王、钱二人终得团圆。作品赞扬了王十朋和钱玉莲忠于爱情,反对权势迫害的积极精神。
情节曲折,故事生动,曲词本色。流传较广,为元末南戏“四大本”之一。
今传多为明人改本,以《六十种曲》本较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