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吉林教育出版社《古汉语同实异名词典》第202页(226字)
【释义】:
指法律。
为“三尺法”之省称,因古法律书于三尺竹简上,故称。又为三尺刑杖而得名。
《史记·酷吏列传》:“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疏为令。”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前蜀·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事》诗:“俭德遵三尺,清朝俟一匡。”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一:“光天化日之下,岂容许奸孽余党,胆大泼天,目无三尺?”又引申为法则、准绳。见该条,又指“剑”,见“宝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