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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量

书籍:棉检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2:45: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棉检辞典》第402页(828字)

是棉花重量结算的3种类型之一。

即在公定回潮率的某种形式规定下而得到的棉花重量。是由棉花净重乘以公量系数而得到的,国际上公定回潮率规定为8.5%。

公量亦称为公量重,也可理解为棉花的干净重,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亦可理解为在买卖双方共同公认的一种公式下而计算出的棉花重量。

在计算进出口棉的重量时,常结合回潮率(或含水率)、含杂率升扣重量,有以下4种情况。

(1)合同订明按回潮率计算:在计算公量重时,超过公定回潮率的,要扣重;低于规定回潮率的,要升重。

其计算公式为:

(2)合同订明不超过规定回潮率计算:有的合同订有最大回潮率,即限制回潮率。在计算净重时,如实际回潮率未超过限制回潮率,则按实际净重;如超过限制回潮率时,应扣除重量。

(3)合同订明按回潮率及限制含杂率计算〔即规定按回潮率、含杂率(超杂)计算公量〕:即回潮率按实际回潮率计算升扣重量,含杂部分如未超过则不计算(在品级项目内处理);超过则扣除超过部分重量。

其计算公式为:

(4)合同订明水杂均升扣计算(也可称为合同规定按水杂计算公量重的):实际含水率、含杂率的大小均按照合同规定计算升扣重量。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以上4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对公量即公量重的理解也不应带有局限性,而应在公量这一总体定义下,考虑到各种公量重的具体情况加以准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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