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333页(221字)
解放初期国民党特务案。
1950年8月,邯郸专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蒋匪武装特务“豫北剿匪司令部”巨案。逮捕首犯和匪徒等52名,搜出阴谋组织反革命暴动的印戳3颗,派令、指令、训令等存根4本,会议记录两本和一些武器弹药。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的有关规定,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判处刘殿元等15名要犯死刑。
于1950年12月9日,分别在邯郸、临漳、魏县等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