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690页(247字)
邯郸东部县份生育风俗。
解放前,生男孩谓“大喜”,生女孩谓“小喜”。婴儿出生第三天,向其外祖母家送喜面,谓之“报喜”。
男孩出生十二天,女孩出生九天,亲朋带礼品来贺喜,俗称办“十二天”和办“九天”。
外祖母家礼品最重,有鸡蛋、挂面、红糖、小孩衣被及看钱等。旧时产妇未满月不能到别人家去,回娘家走满月后才能出门。解放后此俗渐破。近年来,生小孩办“十二天”或“九天”的风俗又兴起。这天,亲朋前往庆贺,送来布料、衣被、玩具、礼金等。
主人置宴款待,热闹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