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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二·一一”事件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2:37:35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316页(248字)

“文化大革命”中的政治事件。

1969年2月11日凌晨3时,因陈伯达在邯郸反动表态而受到压制的涉县“总部”部分群众,要求为“总部”平反,并炸开了纠察队的大门,因而被定为“二·一一”反革命暴乱事件,遭到镇压。列为“反革命暴乱成员”被立案审理的达115人,其中5人被判刑,被定为走资派策划者交原单位改造的2人,被定为“二·一一”反革命暴乱骨干交原单位批判改造再作处理的10人,归案后另作处理的5人。1979年1月16日,涉县县委为“二·一一”事件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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