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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茧评级标准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7:19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116页(1267字)

收购桑蚕茧作价依据的评定等级的标准。

新中国建立后对收茧评级标准经过多次改革。1950~1957年间是按缫折评级标准,是以缫折大小评定茧质,按质定级,分级论价。

这是手摸目测的办法,首先是观看茧色好差,注意下茧多少,判定解舒率;第二是手触茧层,辨别厚薄、干燥和化蛹程度,判定茧层率,第三是统样,判定上车茧率。

然后根据判定的解舒率、茧层率和上车茧率,得出相应的烘折和缫折。

当时规定缫折320kg,烘折260kg为中准级~5级,在5级以上的4、3、2、1级,每级减少缫折10kg,5级以下的6、7、8、9、10、11、12、13级,每级增加缫折10kg。1956年江苏蚕茧中准级5级的中准价为83元(50kg),5级以上的4~1级为85、88、92、97元,5级以下的6~13级为81、79、77、76、75、72、69、66、63元。

这种手摸目测办法,虽比旧中国与个别掌柜说了算的办法好得多,但评定的等级与实际缫折还有较大距离。因此,从1958年起,全国实行抽样切破茧壳,以鲜光茧茧层率为依据的按茧层率评级标准。

这是以鲜上茧茧层率16%,上车茧率100%为中准级,再以解舒率(色泽、匀净度)和茧层含水率两个项目升降补正。1963年又增加0.5kg粒数升降补正。

并以茧层率16%、上车茧率100%的11级作为中准级,11级以上的10~1级,每级增加茧层率0.5%,11级以下的12、13级,每级减少茧层率0.5%。1958年11级中准级茧价100元(50kg),10~1级分别为102、105、108、111、114、118、122、126、130、134元,12、13级为98、96元。

鲜光茧茧层率标准虽较缫折计价先进了一步,但茧层率标准由于茧层含水率的大小会影响标准的正确性。因此1970年起,浙江、江苏等桑蚕茧主产区改用按干壳量标准。

以后逐步推广至全国多数蚕茧产区。

干壳量标准是以50g光茧的鲜壳,烘至无水恒量时的干壳重量。

当时规定干壳量7g(最低克),上车茧率100%的为基准级,每增加0.2g的升1级(满0.1g按0.2g计算,不满0.1g的舍去)。四川是每增加0.3g为1级。

同时,各地还按上茧率、色泽、匀净度等项目作了补正规定。1989年国家规定干壳量7g的茧价(50kg)为348元。

每增0.2g升1级至10g的茧价,即7.2g~10g的逐级茧价是358、368、378、390、402、414、426、438、452、466、480、494、508、522、536元。

并规定9.2g为中准级,中准价是480元。

1992年国家曾将9.2g480元的中准级价降为440元,其他级价相应降低。1994年国家将9.2g中准级价提高为650元(含特产税8%),其余级价也相应调整。

按干壳量标准是比茧层率标准又进了一步,但干壳量标准也存在着不能充分反映蚕茧主要质量之一的解舒优劣的缺点。因此,从1980年起,浙江做了“组合售茧、缫丝计价”的试点,这是我国深化收购蚕茧标准改革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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