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丝绸辞典

废气排放标准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9:08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335页(1339字)

根据危害程度和国情,国家暂定标准见表1。

表1 工业废气中有害物质最高排放浓度

废水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04-05发布,1989-01- 01实施的GB5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二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含有此类有害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注 ①烧碱行业(新建、扩建、改建企业)采用0.005mg/L。

②为试行标准,二级、三级标准区暂不考核。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质,在排污单位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必须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表3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注 ①现有火电厂和粘胶纤维工业,二级标准pH值放宽到9.5。

②磷肥工业悬浮物放宽至300mg/L。

③对排入带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造纸、皮革、食品、洗毛、酿造、发酵、生物制药、肉类加工、纤维板等工业废水,BOD5可放宽至600mg/L;COD。1可放宽至1000mg/L。

具体限度还可以与市政部门协商。

④为低氟地区(系指水体含氟量<0.55mg/L)允许排放浓度。

⑤为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

⑥合成脂肪酸工业新扩改为5mg/L,现有企业为7.5mg/L。

表4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及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摘录)

注 ①最高允许排水定额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排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括弧内数字为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

未列最高允许排水量的行业,应由行业或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补充制订最高允许排水定额。

④制浆、苎麻脱胶工业排水色度暂不考核。

⑤印染污水排放定额不包括洗毛、煮茧和单一漂厂及用水量较大的灯芯绒等品种的生产厂。毛精纺染色排水CODcr、BOD5按表3标准值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