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441页(231字)
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特定行为”是指国家通过征税所要加以限制或监督的行为。国家通过对这种特定行为的征税,以达到特定的调节目的,是为达到特定目的服务的。1994年新税制做了较大调整:停止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屠宰税下放地方;车船使用税改为财产税;修订城市维护建设税,并改名为城乡维护建设税等。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征社会保险税、证券交易税也提到议事日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