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6:06: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8页(289字)
指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约的制度,也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继承英国洛克的分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和学说。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把这一原则写进了宪法之中,作为资本主义国家一般的政治制度。
其特点是,由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即实行所谓分权和制约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分权,实际上是国家机关的分工,它根本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产阶级专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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