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8:59: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13页(195字)
1984年3月21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共九章三十七条。
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工业、交通、铁道、邮电、民航、物资、商业、文教卫生等部门所属的国营工商企业。它分别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原则、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国拨流动资金的管理、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补充、流动资金损失的处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的检查和考核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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