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区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0:43: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9页(367字)

各大区的重要权力机关。

由大区会议和社会经济委员会两个机构组成。两个机构内均设若干委员会,分管具体工作。全国22个大区均设有议会。其中,巴黎大区议会在构成、权限上与其他大区有所不同。

大区会议主要负责讨论决定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监督行政和财政管理情况,维护本区的利益,通过公共机构的预算,制定内部章程,选举其议长和办公厅成员。大区行政权由大区会议议长行使。

大区会议的成员,一半为本区选举产生的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的议员;另一半议席按所辖各省人口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从省、市镇议员和市长中选举产生。社会经济委员会属咨询机构,负责对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大区内的社会、经济、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各界人士推荐的代表组成,任期5年。

两个机构的联席会议由大区会议议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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