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计划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1:07: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0页(363字)
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大量的一般产品和经济活动所制定的带有指导性、而不具有强制性的计划,是计划经济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指导性计划是社会主义国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进行计划调节的一种管理方式,是通过价格、信贷、税收、工资、奖金等经济杠杆和政策引导企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生产的间接调控手段。其内容包括:重要农产品的生产,较重要的工业品的生产,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等。指导性计划指标对执行单位没有强制性,各部门、各企业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变动,安排自己的生产和销售。
如果有关执行单位安排的计划有损于全局利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干预。
在我国,指导性计划分别由国家计委、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计划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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