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产量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1:59: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97页(274字)
亦称“常年应产量”。
指对应税农业收入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根据土地自然条件和当地一般经营情况及种植习惯评定的正常年景下农作物单位面积全年收获量。
我国的农业税按常年产量计征,而非实际产量计征。
常年产量一般低于实际产量。
常年产量的计算,以当地种植最多的主要粮食为标准,以市斤为单位。其他粮食及经济作物按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折合主粮计征。
农业税条例规定:常年产量评定后,在一定年限内固定不变,作为征收农业税的依据。在规定时期内,不因增产而增税,也不因减产而减税。
常年产量还是核定粮食统购统销数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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