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9: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4页(484字)

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政治制度是根据巴黎公社议行合一的原则和中国人民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丰富经验建立的,是与我国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按照这一制度,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民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也就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关,这些机关一律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它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并依法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各族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最好的政治组织形式,既能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又能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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