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5页(304字)

现行宪法于1984年5月17日颁布,是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宪法规定:几内亚比绍是民主、世俗、统一的反帝、反殖主权国家;共和国的目标是建立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年满18岁以上本国公民均有选举权,21岁以上公民均有被选举权,捍卫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国家实行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三种经济形式。

宪法还规定: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是国家政治领导力量;全国人民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执掌立法权;国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议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经全国人民议会选举产生;人民革命武装部队是一支为人民服务的民族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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