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全国人民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5页(391字)

为几内亚共和国最高权力机构。

议会在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绝对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权是:制定法律;修改宪法;监督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通过国家发展计划;批准国际条约;宣布紧急状态。全国人民议会的执行机构是国务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在议会中选举产生,另设议长1名、副议长1名和秘书处,在议会休会期间行使议会职权。议会下设若干常设或临时委员会。

议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在国务委员会主持下可召开特别会议。

议员从地方议会中选举产生。议长从议员中选举产生。议长不得兼任政府部长,主要负责主持议会会议,协调各委员会工作,出席国务委员会会议,签署并颁布法律、法令。每届议会任期5年。

本届议会于1984年5月产生,有议员150名,其中1/3为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党中央提名,2/3由各省直接选举产生。

议长卡尔门·佩雷拉,于5月16日就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