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伊尔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17: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1页(364字)

现行宪法于1974年8月15日颁布,为扎伊尔第二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1978年2月、1980年2月和11月、1983年1月经过四次修改。宪法规定:扎伊尔共和国是统一的、民主的、社会的和世俗的国家;和平、正义和劳动为国家箴言;人民革命运动是唯一的国家机关,全体扎伊尔公民均为该运动成员;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运动主席是法定的共和国总统、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总统经直接普选产生,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有权任免政府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军界各级军官,在立法委员会闭会期间或特殊情况下,有权颁布法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首先须经人民革命运动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同意,再由该运动主席、总统和立法委员会半数成员提出修改草案,经立法委员会2/3多数票通过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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