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计划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19: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8页(364字)

一般指以5年为期的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也有以6年、7年为期的。

是国家实行计划管理的基本形式。中期计划把长期计划具体化,并与短期计划联接起来,使长期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成为可能。它通过分年度计划及短期计划的相互联系和结合,解决社会再生产连续性与计划安排阶段性的矛盾,使计划体系适应社会再生产的客观要求。

在我国,中期计划的主要内容有:计划期内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重大比例关系;计划期和分年度的各项重要计划指标;计划期内财政、信贷、外汇、物资、市场、劳动力各方面的平衡;计划期内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计划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布局、效益,主要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的防治;重要的经济政策和科学技术政策;实现计划的重大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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