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1: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14页(246字)

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1985年7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三条。

该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该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该法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责任,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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