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4: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21页(301字)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7月8日公布施行,共十五条。

该法的基本内容是: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适合我国需要的;合营企业必须依法在中国境内举办;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我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该法还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资本比例、投资范围、利润分配以及税收优惠的原则、组织管理机构等作了具体规定。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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