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7: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26页(255字)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共二十三条。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该法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成、工作原则、设立、撤销及居民会议、居民小组、家属委员会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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