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大臣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9: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35页(299字)
亦称“阁员大臣”(在共和政体下称“内阁部长”)。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里,凡作为内阁的组成人员、参加内阁会议的大臣叫内阁大臣。有的国家内阁成员就是内阁大臣,而有的国家(如英国)只有参加内阁会议的内阁成员才是内阁大臣。绝大多数内阁大臣负责一个行政部门,他要取得议院的信任,并定期向议院汇报工作情况。
内阁大臣一般是议院议员,但有的国家(如挪威、荷兰)的内阁大臣则不能同时是议院议员。
我国1911年清朝政府曾仿效西方国家推行君主立宪制,成立内阁,以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善耆等13人为内阁大臣,组成“皇族内阁”。但未及施政,清朝即告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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