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49: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70页(239字)

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专门负责管理全国水利行政工作的机构。

1949年设立。1958年至1979年与电力工业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1979年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重新设立水利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水利工作政策;编制水利建设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管理以防洪、灌溉、供水等为主的水力发电和农村小水电的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国防洪、抗旱工作;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事务;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