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众议院常设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2: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81页(312字)

众议院立法工作机构。

每个议员都参加常设委员会。各常设委员会设主席、报告人和办事机构。所有提案在提交参议院全体会议辩论、表决之前,均首先由议长交有关常设委员会审议,再由该委员会报告人向众议院全体会议作介绍。众议院常设委员会共16个,即:工作委员会,诉讼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城镇事务委员会和领土整治委员会,政治力量和公共事务委员会,法律和国籍委员会,宪法修改委员会,财政、预算和国有财产委员会,环境委员会,经济和中等阶层委员会,交通、公共工程和能源委员会,教育、文化、体育和青年委员会,劳动、社会安全、健康和家庭委员会,通讯和新闻委员会及农业、葡萄种植和旅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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