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2: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82页(301字)

公民对有关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的行为。

在我国,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

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社团成员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时,可以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诉;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时,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意见时,也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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