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0: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10页(291字)

①指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审议议案的程序,通常包括议案的提出、初审、辩论、修正、表决、通过、公布等过程。

在资本主义国家,议程一般由议会议长安排,凡不符合议程的发言,议长有权制止,违反议程的决议为无效,重要的议案还必须经过“三读”。在有些两院制的国家里,一院通过后还要移交另一院按相同议程进行一遍。在我国,议案提出后,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或交付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然后作出决定,通过决议。

②指“议事日程”,即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开会时所要审议的事项及按照会议日期所安排的审议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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