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处理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1: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12页(295字)

对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送审,并提交会议讨论的程序。

待议案讨论决定后,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并及时催办。议案办理完毕后,具体承办议案的单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或口头陈述议案的办理进度、情况。包括哪些已经办理完毕,哪些还正在办理过程中,什么时间完成,将采用哪些措施,哪些因目前客观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办理的原因等等。承办议案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及时地、高度负责地派专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实事求是地加以办理。议案处理后的有关材料应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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