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4: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24页(360字)

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组成部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利于发挥各民族人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对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实现民族平等,增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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