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部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9: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45页(221字)

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专门管理全国地质矿产工作的机构。

1952年从重工业部中分设出地质部。1970年撤销地质部。

1979年重新恢复。

1982年改名为地质矿产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国地质矿产资源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制定和完善地质矿产工业的管理体制;领导全国地质矿产工业的生产和建设;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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