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9: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49页(320字)

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亦称总议会。代表人民,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任期为4年。任何人都不得同时兼任两院议员。自治区的议员也不能同时兼任众议院议员。

两院选出各自议长及其他主席团成员。两院联席会议由众议院议长主持并遵循总议会章程的规定。

应政府、常务委员会或两院中任何一院绝对多数议员的要求,两院可举行特别会议。议会会议一般公开举行。通过决议,必须有多数议员出席。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出席会议的多数议员通过为生效。总议会行使国家立法权;选举政府首相,监督政府工作;批准西班牙参加国际条约和组织;批准国家财政预算;批准颁布紧急、特别和戒严状态令。国王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在宪法规定的期限内宣布举行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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