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议会众议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0: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50页(350字)

议会两院之一。

由最少300,最多400名议员组成。通过自由、平等、直接和秘密普选产生。选举按比例代表制在每个选区进行。每4年选举一次,议员任职自选举后4年或议会解散之日终止。

众议院设议长1人,副议长4人,秘书4人,并由上述人员组成主席团,领导议院工作。下设常务委员会,负责在众议院休会、闭会期间,或解散、任期届满而新议会尚未组成期间,行使众议院职权。常务委员会由议长任主席。其他21名成员按各议会党团所占议席比例进行分配。

众议员还设有若干委员会,负责进行立法具体工作。众议院权限大于参议院,政府提出的法律草案必须首先提交众议院。国家立法权由众、参两院共同行使,但众议院有权否决参议院的表决结果。两院联席会议由众议院议长主持。

政府首相由众议院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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