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议会参议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0: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50页(357字)

议会两院之一。

是地区代表院。议员为254名,由各省和各自治区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参议员的权利在选举后4年期满或参议院解散时终止。

参议院设议长1人、副议长2人、秘书4人。并由这些人组成主席团,领导参议院各项工作。

参议院下设常务委员会。至少由21名代表议会小组的议员组成,名额分配按议会小组的人数比例。

常务委员会由议长领导,负责在每年两个固定期间召开会议和举行特别会议。

在议会闭会、休会、被解散或任职期满时,行使议会的权力。

本院开会时,常务委员会报告它所处理的事务及作出的决议。参议院下设若干立法委员会和一般委员会。

参议院的权限小于众议院。参议院拥有立法创议权和审议权。业经众议院通过的法律草案,须移送参议院审议,参议院有权修改或否决。但众议院行使立法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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