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2: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58页(349字)
应当预见某种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犯罪。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有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
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了社会危害的结果。确定行为人能不能预见,理论上有两种标准。
前者是以普通人的知识水平为确定能否预见的标准,后者是从行为人本身的知能水平出发,确定能否预见。我国刑法严格实行个人责任原则,在确定行为人能否预见时,应当以主观标准为根据,客观标准只能作参考。(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一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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