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5: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71页(319字)

我国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同级一般国家机关职权外,还行使以下自治权:依照法定程序和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本地方财政;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优良的民族文化;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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