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7: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77页(251字)

简称“行署”,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所属地区设立的派出机关。

它不是一级国家行政机关。①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地方政权机关,如胶东行政公署。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设立的相当于省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如苏南人民行政公署。

③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所属各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任命专员和副专员,代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