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4页(299字)

唐后期出现的田赋名称。

大历元年(766),“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即征夏税之始。后田赋分夏、秋两季征收,分称夏税、秋税。夏税上田亩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五升,下田三升,荒田开垦者三升。建中元年(780)行*两税法,夏秋两征之。夏税六月为止,秋税十一月为止。宋代规定夏税征钱,秋税征粮,实际上夏税也折为绢帛交纳,故称税绢。元在江南沿用宋代两税,夏税征木棉、布、绢、丝绵等物,秋税征粟米。

明代夏税不超过八月,秋税不超过次年二月,征以麦、米,辅以丝、绢、绵、钱钞等折纳。行*一条鞭法时,均改征银。清代夏征称上忙,秋征称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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