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税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4页(273字)

又称税钱、产钱。

唐代按资产定户等所征税钱。源于汉晋户调制度。西晋时,户调按贫富分九等缴纳,称为九品相通。

北魏称九品混通,皆征实物。

唐武德六年(623),令天下户量其资产,定为三等。九年改为九等。

后按户口等级征税钱,税额又不断增加。大历四年(769),定王公以下天下百姓每年税钱,分为九等: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

并对寄庄户、寄住户、诸色浮客分别征税。

户税与地税成为后来*两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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