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9: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84页(523字)

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是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因此而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既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操作规程”,又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对行政诉讼法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行政诉讼的一切法律规范。狭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单独的行政诉讼法典,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专门法,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法。

在我国,特指1989年4月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条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和条件;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和审判;对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等。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主持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法则是规定这个诉讼活动的程序,调整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对象;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定标准、尺度。

该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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