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3: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76页(189字)

亦称“财政监督权”或“财政议决权”。

指国家代议机关依法享有的决定和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权力。通常由政府编制每个年度的国家预算案,提交国家代议机关审议,经代议机关通过并完成公布手续后才发生效力。

在大多数实行两院制的国家里,下议院都享有对预算案的优先审议权,有的国家还规定上议院不得修改预算案,有的国家则规定议会两院具有平等的财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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