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3: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77页(568字)

国务院组织部门之一,是主管国家财政工作的国家行政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国的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令和基本管理制度;代表中国政府进行涉外财政、税收、债务的国际谈判和拟订协议、协定草案;拟定国家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年度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国家预算,编制国家年度决算,并负责对预算内和预算外的国家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外贸、商业、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并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进行调节和控制;管理全国各种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制定国营企业的财务管理通则和基本制度以及成本法、拆旧法、固定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国家基本建设拨款;管理中国国内和境外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国政府的国内、国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中国的贷款,并负责谈判和签订贷款协定;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监督各地区的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的执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负责组织财政干部的培训工作。财政部部长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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