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5: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83页(472字)

简称“国家体委”。

我国的体育行政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和监督全国的体育事业。1952年设立。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推动全国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全民族的体育技术水平,以增强人民的体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执行党中央的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制定和发布体育运动方面的行政命令和法规;制定全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协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解放军、团中央做好学校、机关、厂矿、农村、部队的体育工作;协同卫生部门组织体育运动的医务监督;规划全国体育场馆的建设;制订全国性的运动竞赛计划,制定各项竞赛规则,举办全国性的体育运动竞赛,审批各项运动的全国性的成绩和新纪录;审查和批准体育运动教学大纲、教科书和教材;统一规划全国运动项目的布局,管理国家队;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级条例,授予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高级技术职称、称号和荣誉奖章;负责体育方面的国际联系和交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