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全国人民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5: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85页(332字)

为佛得角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简称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的主要职权是:修改宪法;制定和通过法律;通过国家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监督宪法与法律的实施;选举总统;批准条约和政府颁布的法令并通过政府施政纲领等。国民议会实行一院制,下设7个常设专门委员会。议员全部由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提名,经选区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议会每5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上届议员的60%留任。

议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可召开特别会议。议会闭会期间,由议会主席团负责主持日常工作,行使议会职权。

本届议会于1985年12月7日选举产生,有议员83人(其中包括女议员11人),候补议员66人。议长阿比利奥·杜亚尔特,1986年1月13日第三次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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