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临时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4: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17页(328字)

1971年7月18日通过,共一百五十二条,为现行宪法。

该宪法规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一个独立主权联邦国家,伊斯兰教是联邦的正式宗教。联邦最高权力机构是联邦最高委员会,它包括组成联邦的各酋长国的统治者。该委员会根据宪法决定联邦的重大事务,包括批准法律、法令,根据总统提名任免联邦部长会议主席等。对联邦事务拥有最高监督权。

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联邦最高委员会成员中选出。联邦议会(全国委员会)由40名议员组成,其席位依法分配给各酋长成员国。

议会的主要职权是,审议法律草案、财政法案、审查联邦年度总预算法案及决算法案。联邦部长会议(内阁)负责国家的行政事务。此外,还就联邦财政、司法制度、武装力量等方面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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