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5: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21页(205字)
亦称“从刑”。
“主刑”的对称。世界各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褫夺公权、罚金、没收等。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判处驱逐出境。
关于附加刑能否独立适用,各国的规定不一。
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补充刑罚适用。一个人犯一个罪,可以单独判处一个主刑或一个附加刑,也可以判处一个主刑和一个或几个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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