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5: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23页(227字)

亦称“逐出国境”。

①指强制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离开中国国境的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可单独适用,也可以作为附加刑适用。前者在罪行未达到必须判处其他刑罚时适用;后者在罪行严重需要判处其他刑罚时适用,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驱逐出境的刑罚。

作为独立刑适用时,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②指强制在我国进行违法活动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离开中国国境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宣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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