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7: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25页(526字)

国家制定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也使环境污染和破坏日趋严重,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同污染和其他公害做斗争,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在制定或修改宪法时,都把环境保护作为国家经济制度或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项内容载入宪法,也有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该法内容一般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工作方针与职责;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防止土壤侵蚀、板结、盐碱化、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防止破坏生态系统的措施,对江、河、湖、海、水库水域的保护,对矿藏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森林资源、牧草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对文化环境的保护(保护名胜古迹、风景区等);对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对工矿企业和城市生活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和噪声、震动、恶臭等危害的防治);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办法;对保护环境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制度。1979年9月13日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和目的以及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措施,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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