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承认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8: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33页(242字)
指第三国对新国家或新政府表示愿意建立一定关系而给予的暂时的、有限的承认。
它对于被承认的国家或政府是否巩固不很肯定,有较大的临时性,可以继之以“法律承认”,也可以撤回。通常采用比较非正式的方式,仅表示双方准备建立有限的关系,如商务关系等。事实承认与承认“事实政府”不同。承认“事实政府”不一定是承认对方为一个国家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可能只是承认它在一定地区内行使政府基本职能的事实。
如承认交战团体,当然就承认它为其控制区内的“事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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